收养跟领养狗狗有区别吗?
1. 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相互的权利和义务,是建立在法定的姻亲关系基础上的;而收养法律关系中的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,则是由国家法律直接规定的。在法律责任的承担方面,也有不同之处。例如在被抛弃的弃婴被养父母合法收养后,如果有其他人再次将其遗弃,对于该弃婴的生身父母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但在养父母收养孩子之后,如果对其遗弃,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。
2. 收养关系成立与否,直接关系到未成年人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生存问题,因此国家法律对收养的成立条件和程序规定得比较严格。而领养是一种新的亲属关系的建立,只要双方自愿,不违反法律规定,即可确立。
3. 我国收养法明确规定的无配偶男性领养女性的条件,而在实践中一些无配偶的男性领养女性是很常见的。由于男女人数比例的不平衡,使得很多“未婚”男人可以很容易地找到愿意做他“妻子”的女性。从这一意义上说,收养制度实际上起到了调节性别比例的作用。